为你自己而写,更是为她们每一个人而写。”
“若你不再写歌,你拿什么歌颂?若你不再唱歌,你用什么来感谢他们的热爱?”
……
叶司晨听着江尘在耳边说话,慢慢的,她什么都听不到了,她的心她的眼睛,全部都被热情是粉丝所包围。
她们每一人疯狂的往前挤,试图更靠近她,可是在终于挤向前方的时候,却又那样怯怯的保持着距离,谁都不敢靠近她一步。
似乎,一旦再靠近一点,就是对她的亵渎!
那些单纯而炽烈的眼神之中所饱含的炽烈情感,让叶司晨的眼眶愈发湿润,终究是有两颗泪珠,沿着脸颊,悄悄滑落。
拿什么来歌颂?
用什么来感恩?
这么多的爱,这么多浓烈的情感,她又有什么理由自暴自弃?
假使她被千千万万的人所抛弃,却依旧是有千千万万的人支持着她,她们或是出现在了这里,或是在全国的每一个角落。
难道,她要以为那些不喜欢着她的人,而放弃,她一直都喜欢的这么可爱的歌迷吗?
叶司晨幡然醒悟过来,她意识到,自己的那个决定,是多么的任性多么的不值。
“呜……呜呜……”
忽然之间,有痛哭的声音响起。
高亢而尖锐的痛哭声,让现场猛然之间,静寂起来,呜呜咽咽的哭泣之声,叩动着每一个人的心扉。
哭泣的是一个三十**岁的中年男子,他蹲在地上,大声哭泣,泪流满面,仿佛一个小孩。
“你怎么了?”叶司晨问道。
这中年男子,就蹲在她的面前,他哭的是那样的伤心那样的难受,就好似,他正经历被这个世界所抛弃的痛。
“叶司晨,你的每一首歌我都听过。”中年男子泪眼朦胧的看着叶司晨,说道:“三年了,这三年来,我每天晚上,都必须听着你的歌,才能睡着。”
“我想起我的生命中曾有一个女孩,那个女孩爱我如生命,但我为了所谓的梦想,毅然走出山村,来到京城,我决定用十年时间,来实现自己的一个梦,可是我忘记了,那个爱我如生命的女孩,我才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。”
“我失去了她,我彻头彻尾的失去了她,我再也找不回那生命中缺失的十年,哪怕我现在功成名就,哪怕我现在风光无限,可我再也回不到从前。”
……
一个中年男子,衣冠楚楚,他早已没有当年的纯真,但当年的那一份逝去的美好,却是永远的铭记在了他的心头。
这一切,都是因为叶司晨的歌声。
有人认出了这中年男子的身份,金融领域的天之骄子,财经杂志的封面常客,他一度风靡金融圈,是无数人眼里的商业天才。
梦想回到现实,他却不过只是一个永失我爱的普通男人。
他唯一拥有的,就是用叶司晨的歌,来慰藉和缅怀自己曾经错失的那一段爱。
直到一个小时之后,叶司晨被江尘带着突破重围,回到公司,叶司晨的眼前,仍旧是晃动着那中年男子悲恸的面容。
从来没有一句话,可以完完全全的诉说一个人的心事,但一首歌可以。
总会有那样的一首歌,会让人回忆起那一天城市里下了一场雨,会让人惦念住心中的那一份情,会勾连着心中的每一场喜怒哀乐。
那么,如何还能放弃唱歌?
那么,如何还能不继续唱歌?
“江尘,谢谢你。”叶司晨揉了揉通红的眼睛,她看着江尘,想哭又是想笑。
今日里这场不经意的遭遇,给她带来太多的感动和感触,更让她知道,被人喜欢,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情。
江尘还没说话,脚步匆匆的米姐就是跑了过来。
距离公司大楼不远,整条街道,被围堵的水泄不通,交警和巡警,全部都被惊动,米姐差点被吓的心脏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。
一跑过来,米姐围绕着叶司晨上前打量一圈,将叶司晨毫发无损,这才小小松一口气,一眼瞪向江尘,说道:“他们都已经来了,在会议室里,江大少你什么时候过去?”
“太客气了,不用叫我江大少,叫我江大帅哥就好,比较亲切,同时也比较符合我的气质。”江尘笑吟吟的说道。
“噗嗤。”
叶司晨泯唇轻笑,摇曳如花。
听着叶司晨的笑,米姐不由愣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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